
▲以下為敘述精準明確,茲說明名詞定義
創展企劃以下簡稱「本單位」;尚未確認合作意願的客戶以下簡稱「洽案方」;支付頭期款(簽約金/企劃費)之合作對象以下簡稱「委任方」。
▲流程說明
1.本單位在確認諮詢前,即主動確認雙方是否簽署保密協議書
(部份業者會拿洽案方的資料作為成果展示,我們為保障雙方權益,在諮詢討論前即主動提醒)。
2.依據專案評估及雙方需求,邀約雙方見面會談的時間,若雙方評估無雙方會面之可行性,則以線上會議為主
(並在確認雙方需求時,提供資料項目表給洽案方)。
3.評估雙方合作標的及說明合約內容,確認合作意願,雙方簽署合作協議書。
4.待委任方支付頭期款(計畫書代寫費用),即確認雙方合作。
5.本單位會提供所需的資料檢核表給委任方;委任方依照資料檢核表提供資料,並依據資料內容召開期初會議進行確認及討論。 (專案會以委任方提供資料的時程有所不同,若委任方提供的資料越快,則可以越快看到成果)。
6.本單位會建立專案群組,以利隨時討論及追蹤,並且依據討論及修正的內容進行優化。
7.召開線上會議並提出文案初稿供委任方審閱。
8.提供定稿回簽確認表,待委任方回簽,完成線上送件。
9.協助跟催送件進度,製作客製化簡報模板架構。
10.進行委員意見彙整及初步回覆;並召開線上會議討論。
11.修改會議討論內容,完成簡報1式。
12.本單位研擬委員問題,並進行模擬審查預演(至少1次)。
13.確認通過─依照通過公函核撥輔導服務金(委任方支付合約內說明之核定補助款%的50%)
14.本單位修訂計畫書內容,輔導協助簽約蓋印及送印 (若未通過─依照委員建議修改,並於一年內協助評估再它案可行性)。
15.本單位具備專業會計師顧問合作,確認加購重裝服務,須與會計師協調作業時程與人力。
▲計畫期間服務
1.協助檢查研發日誌格式及內容
(研發日誌涉及各單位智財權,為避免爭議,本單位不提供代寫服務)
2.輔導期中、期末報告內容、檢查及排版報告
(報告內容涉及各單位智財權及研發中項目,為避免爭議,本單位不提供代寫服務)
3.計畫期間遇變更事宜,處理計畫變更文件資料
4.經費核銷輔導 (本單位不協助「開立發票」、造假支付憑據等相關事宜)。
5支付尾款─依通過公函上的核撥輔導服務金
(委任方支付合約內說明之核定補助款%的另外50%)。
6.出具結案尾款會計師簽證報告(不是所有計畫都需要)/(結案)
▲其他說明:若通過但委任方選擇放棄需另外支付輔導服務金(依照專案大小協)